杨伟军委员:大力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势在必行
习近平总书记强调:“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。”发展绿色建筑是推进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化的重要手段,能有效应对资源环境紧张、改善人居环境、促进产业转型升级、推动发展动能转换。
“湖南省历来高度重视绿色发展,近年来,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,成立了湖南省绿色建筑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产学研和推广平台,每年组织举办一次全国性的绿色建筑、装配式建筑博览会,推动绿色建筑技术创新、产业带动和推广应用,有效推动了绿色建筑发展。”全国政协委员、湖南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协会会长杨伟军表示,截至目前,湖南省共有绿色建筑标识项目294个,其中长沙市占221个。全省通过绿色建筑创建计划立项和施工图审查的绿色建筑面积约7027.4万平方米。
杨伟军认为,目前,绿色建筑发展仍存在配套法规建设不健全、政策支持落实待加强、统筹协调发展不平衡等问题。为推动湖南省绿色建筑在“十四五”期间大发展,他提出以下建议:
完善工作推进机制。强化立法保障,尽快修订《湖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》,从建设、奖惩、目标等方面强制推动绿色建筑发展,解决发展失衡、执行率低、监管不到位等问题;健全领导机制,成立省绿色建筑推进领导小组,打造部门协调、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;加强考核督查,将各市州推动绿色建筑任务完成情况,纳入省委省政府对市州人民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体系。
加大政策支持力度。设立绿色建筑发展专项基金,统筹各部门涉绿资金,增加财政直接投入,制定相应政策,针对不同类型的绿色建筑分星级、分阶段给予容积率奖励、财政补贴等不同的奖励政策;创新利用税收、金融等工具,放大财政投入效应,充分调动社会资金参与的积极性,引导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、特许经营等方式,投资、运营绿色建筑项目。
健全配套制度体系。制定完善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配套制度:新建项目土地出让、立项核准、规划审批、施工图审查、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“绿色”把关制度;建筑使用过程中建筑能耗限额管理、超限额加价、节能量交易等制度;既有建筑拆除审批、节能改造项目确立、节能改造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制度;发展浅层地热能、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与管理制度;绿色建筑评价标识、绿色建材、设备评估认证、建筑能效测控、节能量认定规则、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咨询服务等制度;绿色建筑产品认证制度。
强化技术支撑能力。健全完善现有标准和评价体系,制定并完善技术标准,发布并及时更新推广使用、限制使用和禁止使用目录,建立建筑能耗统计、能效审计长效机制,组织开展建筑能效测评;多元利用绿色建筑技术,依托智慧城市、生态城市建设等,持续推进绿色建筑科研创新,综合开发利用节地、节能、节水、节材和环保等相关技术,扶持绿色建筑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;推动建筑全寿命绿色运营,将绿色运营纳入立法考核和常态化管理。
大力发展浅层地热能。加快制定浅层地热能推广应用实施方案、经费补贴减免等政策扶持办法及相关考核、责任追究办法等。鼓励探索以地热能为主体,多种清洁能源融合的“地热+”第三代技术的研发与应用示范,提高地热能开发利用效率和替代传统化石能源的比例,推动浅层地热能健康、快速、平安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