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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局部修订《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》

  3月3日,为适应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结合部分公共设施及用地分类的使用需求和发展趋势,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照《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》批复要求,拟对《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》第2章、第5章局部内容进行动态修订。

  其中,商务公寓或将成为历史产品;同时,深圳拟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。

  据通告,2021版《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》对商业服务用地的定义为“从事各类商业销售、服务活动及容纳办公、旅馆业、游乐等各类活动的用地”;建筑与设施用途分类指引中,类别包含住宅、游乐设施等。对比2019年版,“商务公寓”内容在上述两条款中均被删除。

  2020年7月31日,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联合发布《关于停止商务公寓审批的通知》,停止新的商务公寓项目的规划审批和用地出让方案审批;鼓励已批商务公寓项目转为可售型人才房;减少商业用地比例,增加居住及配套用地比例。

中指研究院深圳分院研究总监童晓玲认为,此举从结构上提高居住及配套用地比例,增加居住用地规模和公共住房供给,进一步改善市民居住条件,同时保障市民安居要求,并进一步缓和深圳房地产市场长期供需不平衡的矛盾。

  而针对此次2021版《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》中关于商务公寓的新调整,童晓玲认为是与去年发布的上述政策相呼应和衔接,政策实施的目的也是一致的。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深圳的实际管理需求,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管理和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。近日深圳发布关于公寓可通燃气的政策,也是有利于公寓的居住属性,盘活存量公寓,保障合理的住房需求。


编辑:liqi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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